克拉玛依区成新疆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 招商动态 |2013-02-28
昔日荒凉的戈壁油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如今因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近日,从新疆环保厅了解到,国家环保部近日确定了全国第五批18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克拉玛依区榜上有名,是新疆首个跻身这一行列的城区。该区同时被授予国家生态区称号。
作为一座在戈壁荒原上发展起来的石油工业城市,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缘的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2003年,克拉玛依区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区的奋斗目标,并于2011年10月通过环保部检查验收。近年来,政府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开展清洁生产和绿色油气田活动,及时处置油田废弃物,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植被。
目前,该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14.99平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99%,位居全国前列。
克拉玛依区是克拉玛依市四城区之一。该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对克拉玛依市其他区及全国其他荒漠化地区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意义。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于2008年启动,至今,国家环保部已先后批准了5批共71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